By 棒棒, on 八月 28th, 2009
偶尔会被问到现阶段感情如何,尤其是高中女同学,她们和身边的人都已经或即将花上九块钱(全国统一价)领证,于是就对我这个大龄未婚中年表示了十分热情的慰问和关怀。
当他们听说我单身日子的计量单位不是天而是年的时候,第一反应均表示了鲁豫式的怀疑。在他们天真烂漫的想象里,我身边总是围绕着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高低不一胖瘦均匀的鲜肉,我就像个成人男版白雪公主,每天一个小矮人,每周还要换一批。倒不是我有多大的魅力,反正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结果没想到我单身了这么久,这对他们的智商简直就是沉重的打击,纷纷口头上飞快答应帮我牵线搭桥,却迟迟展不开任何实质性的行动。在这方面,我只能自食其力自生自灭,他们手头的鲜肉,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说,一时间还是超越不了我手上的。
前几天,我表哥也问我有没有耍朋友。我说没。他表示出了在我看来有点莫名其妙的讶异:“男朋友都没一个?你的魅力减退了啊!”
“难道我在你眼里很有魅力?”
“你以前有钓凯子啊,怎么现在不钓了。”
他这样一说,我都不禁重新审视起了自己。我没在他面前谈过我的私人感情,他不介意,我自己还有点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传说跟我的私生活有关,不知道他那些凭空的幻觉是怎么来的。
他好像打定主意要跟我掏心掏肺,问我为什么不找一个。我开始还觉得聊这个不太好吧,因为我知道他刚失恋,怕勾起他的伤心事,没想到他倒是如此看得开。
我说找来也没什么意思,很多人到了一定年龄都要去结婚。而且很多人都要看你帅不帅有没有钱,不帅没钱就不跟你谈。
他感慨了一下:原来你们那种人也以这个为标准啊。我还以为你们那个群马赛克体会不一样。
其实我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的。怕他误会我的随口一说,我补充了一下,我说可能男的不一定要求对方很有钱,养得起另一半,但还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他问我怎么办。这个问题我根本没想过,有没有男朋友都要过日子啊,又不是一定要找到男友才能过。没谈恋爱,这么几年都过下来了。
找男友是个技术活儿,更是个运气活儿。运气好的话,出门拐个弯就能撞他身上让他负责;运气不好,把脑袋削尖了在人堆里钻来钻去也找不到头圆(投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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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八月 20th, 2009
对于别的人,我可以当做生命中的过客,该放就放,从而获得内心的平静、解脱、救赎。但我不知道怎么放开他。也许我和他早已命悬一线,他会成为我长久的梦魇。放弃了他,同时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看起来更像是他在惩罚我,不是很频繁,却沉重又尖锐,次次击中要害,而且要用一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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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八月 11th, 2009
我知道有的同志还没有对身边的好朋友坦白自己的性取向。我看到有人发帖说他的几个哥们儿都不知道他其实是同性恋,有一天无意中谈到了这个,哥们儿一致认为女同性恋还能接受,但是男人搞同性恋就太恶心了,他们形容男同性恋的那个语气和表情,是极度嫌恶、谈虎色变的。
大概有同志觉得网上的人对同志比较开明宽容,而回到现实里才发现,真相残酷得难以面对。
网民只是整个人群的一部分,而且经常去的那些网站还是对同志比较友好的站,难免会产生幻觉,觉得这个社会对同志已经挺宽容了。
我不是要讨论社会对同志群的态度以及发展趋势。那个讨论起来范围太大,要做很多功课。我就说说个体身上的性取向与朋友的一点联系吧。
什么是真正的朋友?我想每个人对这个定义多少都有点自我认知上的不同之处,可能大多数的共识有这样一条:那些投缘的、真正关心你、理解你、对你坦诚的人。
对朋友一定要坦诚这个是大家都觉得没问题的准则。那如果牵涉到性取向呢?是不是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坦诚?
有的人觉得性取向是一件很大的事,如果连这个都向对方隐瞒,就算不上把对方当真正的朋友。对方也因为连你的性取向都不知道,不能算真正的朋友。如果有一天,对方间接知道了你的同志身份,可能会觉得你隐瞒了这么久,不是真心和他交友。
有的人觉得性取向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即使是很好的朋友之间也应当保留一点私人小秘密,不必事事坦白,所以性取向也不是非说不可,好朋友不会在乎,不是一定要拿出来说。
这就是要看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分别采取的立场和价值观如何了。在彻底坦白之前,可以从侧面做一个调查,曲线救国,看对方反应是偏激还是乐观。也有可能理论上反感实际上淡然。我有个朋友就这样,开始的时候她说她觉得同性恋恶心,隔了一段时间我亮出真实身份说嘿其实我是Gay,她又说现在觉得同性恋跟异性恋没差了,不恶心。我看得出她说这话是发自肺腑的,因为我有个人魅力,毫无悬念地征服了她,一直到现在都很要好。
如果你的好朋友当着你的面说同性恋恶心,你也可以顺便直接出柜,雷死他,或者征服他。如果他转而觉得你也恶心,不必跟他吵,他都这样了还会听你娓娓而谈地讲道理么?好汉不吃眼前亏是吧,吵开了闹大了影响不好,可能招来更多和他一样的生物围观你,甚至群起而攻击你。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朝他脸上吐口痰,能像投篮一样直接呸进他嘴里就更精彩了。趁他目瞪口呆说不出话的时候,潇洒地转身走掉。放心,只是如他所说真正恶心他一下,不会严重到要负担医药费。这招有点娘,一般同志可能迫于善良或者碍于阳刚等因素实在吐不出口,那就走掉好了,跟这样的人并肩走一块儿还蛮丢人的。
从我个人来说,我不觉得同志身份是一件很大的事,我不怕让朋友知道,反而怕他们不知道。或者说这是一件大事,倘若对方连这个都无法接受,算不上是朋友,做不成朋友我也不强求,我失去的只是一个道不同的人,放他走了,留下了我的坦诚(我想不出比这更矫情的句子了)。我觉得最好是坦白。朋友之间坦白的越多,相处可能越轻松。我不需要刻意把自己伪装成异性恋,对方也不会热心地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要不要介绍为什么不交女友啥时候结婚之类令人烦躁不愿作答的问题。卸下伪装之后,大家还会互相开开男人的玩笑。对于向好朋友表明同志身份这件事,我发现会上瘾,说了一个就想告诉第二个,有了第二个又想跟第三个说,然后迫不及待想告诉所有好朋友,让他们全都知道,虽然有些人早已经心知肚明,只差是没大方向我亲口求证。我以前高中的时候就这样疯狂。我不管这样到处宣扬看上去有没有必要,我只是想,就去做了,也没什么不好的结果。有些事,别人总习惯了去讲没有必要那样做,而我有时候更愿意去问有没有必要不那样做。
相处了很久的朋友,已经对你的人品有了一定了解与把握,不会因为性取向而轻易全盘推翻一个人。对他出柜,恰好还能扫盲,开导他,感化他,用科学知识武装他,消除他心中对同志的偏见(从这点来说我是支持同志出柜的,越多越好。仅仅这样希望,毕竟出不出是个人选择的自由)。有的同志很珍惜身边的直人朋友,觉得一旦告诉他们自己是同性恋,会承受不平的眼光之外,还会失去珍视的友谊。假如有一个直人,他在各方面都跟你相处融洽,就像白云和黑土、苍蝇和便便一样和谐,但他就是觉得同性恋肮脏变态恶心难以接受,就算是他妈都说服不了他,城敏感词管也没办法让他妥协,你还会和他泰然自若地继续交心吗?这个就像支持的球队不同而导致的分歧一样无损于两人的友谊吗?理论上还是有可能。
我个人是觉得这样的两个人假装毫无介怀有点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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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七月 27th, 2009
我们四个人在深夜的大街上走啊走。街道两边都没什么人了,路灯也不明亮。
他们仨都在追求真爱的途中受过伤。甚至到现在,伤口都没有痊愈。具体是怎样的伤口,我没主动追问。我猜测不管什么样的剧情,发展到最后都一个结局,就是分开了。不爱了,也可能还爱着,但就是没有在一起了,当事人恐怕觉得连在一起的可能也没了。
格林曾经在吵闹的包厢里说他偶尔还会想起前任男友。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人正捧着麦克风唱苦情歌,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格林说那个男人伤他很深,没有恨,但已经是一个不可能忘记的存在。今天晚上,他又对我们提起了那个男人。
“他给了我很多第一次。”
“是他给了你很多他的第一次还是他带走了你的很多第一次?”
“好吧,是他带走了我很多第一次。”然后他就细细描述了那些第一次,第一次在大街上手牵手,走到哪里都牵着,不管有多少路人的眼光。还有别的第一次,吧啦吧啦一长串,我竟然都忘了他说了什么。想来就是大多数情侣开始坠入爱河的时候都做过的那些甜蜜的事,从来不觉得腻歪的事,回忆的时候津津乐道又无奈感伤的事。
我们一边听格林说这些,一边在马路边等公车,时不时向着公车来的方向张望几下。等了好久都没来,后来等来的那辆,看样子已经是末班车了。我们这辈子花了很多的时间在等待上面,等车,等人,等爱。
我没看到格林说话时眼里的神色,不知道那里面还有没有隐藏着留恋。
“你可以再找能跟你做这些事的男友呀。这些事我也做过,不过我在乎的是自己有没有做过,至于跟谁做不重要,我甚至都快忘了那些第一次是和谁做的了。”我说。可能很多人对自己的第一次都有深刻的记忆,因为“第一次”这三个字总是有特别的意义,不管什么事。小时候写作文就常常拿这个做题目,没话可写的时候都能拿这个题目编造一篇作文出来。
格林说以后可能再也找不到像前男友那么好的人了。
“好?”
“对呀。他长得又不错,身高又够,学历又高,家里又有钱。”不止是格林,我想很多人听了这样的描述都会觉得这个男人很好。
两个人曾经那么好,好到喝同一杯水,吃同一碗饭,看同一场电影,睡同一个被窝,这样的曾经,再也不可重复了。
他长得不错,可是不再爱你了;他身高够,可是不再爱你了;他学历高,可是不再爱你了;他家里有钱,可是不再爱你了;他纵使有千万个好,可是不再爱你了。一句“不爱你了”,足以推翻一切过去,撕碎一切甜蜜,让他所有看起来很好的条件,和你脱干了联系,再无瓜葛,甚至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你再也无法拥有他的全部,那些曾经看起来都属于你的全部。
如果他能一直一直和你相爱,你会希望他长得一般吗?会觉得他身高一般也无所谓吗?会认为他学历不高也没关系吗?会不在乎他是不是那么有钱吗?
还是正因为他长得好、身高学历都高、家里有钱,你才会对他产生感觉,想和他在一起生活?
虽然都说爱情没道理可讲,但是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套关于爱的标尺,什么样的人可以去爱,什么样的人不可能去爱,不然就是自找苦吃。
格林问我怎么就会爱上他。我说是鬼迷心窍。格林假装醍醐灌顶似地点头:对对,就是鬼迷心窍。然后我也陪着笑。再也不必去想、去讲那些关于爱或不爱、为什么爱、为什么不爱的大道理。说到这里已经够了。我们从来不缺少大道理,故事讲完了,那就算了吧。
我们走了半个多小时,找到一家肯德基,可惜门口的灯都关了,店员正在打扫。我们继续往前走,问了一个路过的武警,他指给我们说前方有快餐店。我们又走了半个小时,又看到一家肯德基,也在打扫卫生,广告箱的灯还没关。我们抱着侥幸的心理进去问还卖吗。店员回答说不好意思打烊了,对面有麦当劳。我们笑着退了出来。
是啊,肯德基打烊了,还有麦当劳。你一定要非肯德基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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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七月 23rd, 2009
我这里有个强大的统计网站,它能帮我看到陌生网友都是通过哪些关键词摸爬滚打到这里来的。排名前几位的词不出大家所料,都是绿爸一直在全国范围内追捕的敏感词。不知道是什么词用得多,绿爸就觉得它敏感要封杀,还是正因为绿爸不待见它,群众才大力发扬它使用它。其中,我用来做标题的那个词当仁不让地坐上了高搜索频率的第三把交椅——前两名分别是男 男接吻和裸男照。看来群众对大鸟男还是青睐有佳的。我今天要说的显然不是敏感词这么简单的事,我要说说货真价实的大鸟男(各位想看图说话的,只好自己去别处搜啦)。
我以前记录过一个很大的,因为他在日志里提拔了我,为我增加了曝光率,我自然也就礼尚往来地要提一提他(“大鸟男”一词的链接其中就指向了那篇日志)。要向大众介绍一个人,免不了提到他的特长,而对他来说,特长就是海绵体。我没有夸张,他是我目前为止亲眼近观过的国内最大号,加大号,XXXL,大到我倒吸一口冷气。我大胆假设,可以出口到欧美,与洋货中的佼佼者媲美,树立起民族品牌自立自强的形象。这个特长同时为他带来了一个挥之不去的烦恼:找不到愿意接纳他的括约肌。所以,他只好含泪提枪当起了〇。围观群众很多都觉得太暴殄天物了,我想他本人亦觉得无奈,都没人给他机会享受人生的另一番精彩。
在我的某个朋友圈子里,还相传有另一个大鸟男,跟前一个一样,身材矮小娇玲。不过我跟他没有熟到可以赤 裸相见的地步,未能亲眼验证,到目前为止,这一切都只是个真实的传说。他也是〇,是不是因为无人敢包容他而被迫成〇,我不得而知。我看不像,他〇得比较自得其乐,有〇之〇的气魄(这一自然段出现了这么多圈圈真让人难为情呀)。
强尼和大宝是很好的朋友,他俩经常聚在一起,像《欲望都市》里面的好姐妹一样大讲私房话。欲望都市里有四个人,可以围一圈打麻将了,但强尼和大宝只有两个人,充其量只能对坐着打毛线。即便人不够多,依然挡不住他俩倾述和八卦的热情,表达对生活的热爱。
这天,大宝看起来情绪有点低落。在强尼的追问下得知,原来大宝失恋了,是大宝主动提出分手的,但他内心其实有千般万般的不舍和依恋。一方面,对方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另一方面,他再也忍受不了对方了。这问题从头说起还出在性生活上。由于硬件设施的先天条件,大宝每次在床上都是皱着眉头、硬着头皮屑,强忍到对方高潮结束然后大松口气,完全没有丝毫享受,别说爽死,简直就是痛死。他说他男友的海绵体实在太粗大了,他一边说一边掏出右手来比划。真的是一只手都握不满,食指和大拇指要贴在一起就没办法包围它。这个说明可能还不够形象,强尼灵机一动,从柜子里掏出一个纸杯,就是超市里常见的那种家用一次性纸杯,倒扣过来,问:“有这个杯子底部这一圈这么大吗?”
“有!绝对的!”大宝仔细端详又回想对比了半天,斩钉截铁地肯定说,语气不容置疑得就像在说自己的海绵体。
强尼大惊失色。号称阅人无数的他,也没见过如此天下奇观。怪不得大宝叫苦不迭,愣谁也受不了这么大个东西进进出出吧!不是充实,是硬撑,会出人命的。之前大宝跟强尼提过在性生活上有点烦恼,强尼不屑一顾,以为大宝经验太少,小题大作,现在看来,还是自己缝里看人——把人看细了。这样的烦恼岂止是一点点,已经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了。让海绵体瘦身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扩张括约肌。可那又面临着失禁不能自理的巨大风险。
“现在总算是解脱了。”大宝松了好大一口气,像刚从噩梦中醒来。做出这样残忍的决定也是经历了一番比上床还痛苦的挣扎。强尼听了,若有所思地跟着点了点头。
后来,大宝在网上遇到前男友,不经意谈到未来的打算,前男友说不找了,找不到合适的,看得出很心灰意冷。大宝调侃似地问了一句:是因为海绵体太大了吗?前男友沉默了半天,最后承认了。他还说,在遇到大宝之前,已经有几个等他脱光,一见就被吓逃了。
大宝接下来又讲了一则生活趣闻。那天,他去见一网友,本来是不想见的,因为聊得不怎么愉快,为了打发时间,还是应约见了。没想到两人聊着聊着,居然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是什么话题让他们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呢?答案就是大鸟男。原来两人的前男友都是百年一遇的大鸟男,跟日全食似的。两人各自用手比划,猩猩相惜地分享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痛,顺便表达了对大鸟男们的同情。大成这样,要找到敢于接纳的勇士可就难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鸟男听起来风光无限,很多同志都趋之若鹜,但身为一个大得不寻常的大鸟男,要找到合适的对象,难,也容易在上床后被人以鸟太大为由,噙着热泪说拜拜。我想大鸟男们也很无辜吧,也不是他们人工故意追求这样的效果,广告上只听说过能壮大的,没听说过能瘦一圈的。这可真是个沉重的包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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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七月 10th, 2009
你们觉得体毛性感吗?我是指除了头发眉毛腋毛耻毛之外的扎根于四肢上的毛。
我知道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有的喜欢一毛不拔,有的喜欢稀稀疏疏,还有的喜欢郁郁葱葱(有的……有的……还有的……这个句式可是从小用到大的万能经典句式,太怀旧了)。我相信喜欢密林的毕竟是少数派,而且他们多半没见识过我这样的密林,他们幻想的性感密林,跟我一比简直就是灌木丛和原始森林的区别。
我觉得毛发跟脂肪一样都有御寒作用。我不怕冷,应该就是身上多了一件毛衣的缘故,天然环保低成本。这是遗传,我爸身上的毛就多,但我明显多出于他而胜于他,我比他升级了不知多少个版本。相信我,这绝对不是退化,是进化。地球气候不止是变暖,已经被人类逼疯了,直接变态。我出生前做了相应的基因调整,来适应出生后这个变幻多端的地球。相信我,在不久的将来,根据优胜劣汰法则,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跟我一样多毛,以适应这个星球的环境,我只是走在了一部分人前面。要允许一部分人先性感起来,然后先性感带动后性感。
以前我一直不肯正视我体毛浓密的现实,采取避之不及的态度,不管谁说到它我都用沉默来表示不想继续谈下去。因为那时我的审美观觉得毛多很不好看,这是由世界观和人生观所决定的,我无辜且无奈。
很多陌生人发现我手毛多,刚认识没几分钟就豪爽地拿它开玩笑。我其实很别扭很窝火,跟他又不熟,体毛已经算很私密的话题了吧,就像刚见面就问“你妈贵姓”不太五讲四美吧?我讨厌我的毛被用来开涮。曾经有一天晚上,我觉得它们实在给我丢脸丢大了,把气全撒了出来,疯狂地拔手臂上的毛,左手扯右手,右手拔左手,足足扒了三节课,回到寝室接着拔。当时竟一点也不觉得痛,浑身充满了干劲,似乎拔完了就能脱胎换骨变成白净美人儿了,前路一片光明。可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当时看着拔光了,改革的春风一吹,它们又破土而出了。更神奇的是,之前长这么长用了十几年,这次只用了几天就超越了原来的长度和粗度,简直让我气得憋尿肌失常。
后来,也没发生历史性的大事,剧情急转直下,突然就不那么讨厌汗毛了。没有到喜欢的程度,至少不再觉得面目可憎,也算是一个里程碑似的进步。可能是因为那段时间我的人生观变得豁达洒脱了吧!
体毛摸起来有毛茸茸的触觉,不像宠物的皮毛毛得厉害。我把人生放开了之后,渐渐吸引了一批口味重的前来欣赏。有人见到我的双臂第一眼,大呼好性感,两只眼睛都要射出两道光来,嘴张得老圆,我都怀疑他看到的不是毛是钱,或者是什么外星神器。我上下打量一番,狐疑地想:有这么夸张么?我跟你又不熟,你要客套也太别出心裁了吧!也不考虑我能不能接受。故事还没完,接着就听到他口中念念有词:“我可以摸一下么?好性感啊!”然后不容分说,伸出魔爪来抚摸。我没反应过来,躲之不及,被抓个正着。我尴尬又百思不解地望着他:兄台,你有经过我同意?可他对我质问的眼神视而不见,完全陶醉在自己的世界,反复摩挲,好像在擦拭传家宝,擦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看他认真的样子,又不像在奉承,态度诚恳地欣赏把玩,我都快信以为真了,差点就狠心干脆让他带回家慢慢摸。
我被他摸得挺爽,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越是这样我就越要摆姿态,你都捧到这个份上了,哪能这么容易就让你随便摸,还不限时摸个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放开自己,必将迎来更多收获,做什么都随性点好。
从那时候开始,不断有人当面赞我手毛性感,有的可能是讲讲客套话,有的可能是出自真心实意。我开始重新审视性感度与毛的关系,发现除了与毛的数量有关外,还和质量、长短、分布、状态、粗细、光泽等等因素有关。
相形之下,我更偏好没那么多毛甚至寸毛不生的男人。如果他再多毛的话,亲热的时候就像两个人都穿着衣服在亲,多少有点不够尽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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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棒棒, on 六月 15th, 2009
那天,朋友带我们去了一家还算幽静的酒吧,叫了一杯只要五元的啤酒。应该算得上便宜了。我一个人没叫,实在是吃撑了,不是装纯。坐在高高的木凳上,围在两张小圆桌旁,双脚吊在半空,我们想到什么就聊什么。
都是单身的男人,而且除了我,他们都可以算是被称作“男生”的生物。听他们左右一口一个“叔叔”,叫得我有一种无与伦比的虚荣感、满足感,简直就忍不住有股冲动去掐他们那水嫩的蛋,哦,少打了一个脸字。
除了单身,这几个男人还都是失恋的男人。有的失恋了没几天,有的失恋了几个月,最长的单身了四年。然后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了感情上。
有人说,虽然分手了,交往期间和男友发的短信都还留在手机里,舍不得删。
我开玩笑地说:不会还有人很少女地把手机里的短信转移到电脑里备份存档吧?
立刻有人忙不迭地站出来说对对对,有时候手机容量满了放不下,只好转到电脑里去。
我又开玩笑地说:不会还有人更少女地把短信手抄到笔记本上吧?
还是有人英勇无惧地站出来说对对对,抄了满满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能甜到哀伤。
我不死心,继续开玩笑地问不会还有人更更少女地把短信一条抄一张纸,然后折成千纸鹤幸运星,挂在天花板上吧?
还好,没有人能这般少女了。我想不是不好意思承认,是在座的都不是这么疯狂的人。
我没有觉得这样做很傻很幼稚,顶多算为爱疯狂。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可以很疯狂的事。原来很多想都不敢想的事,在爱情的名义下也做了;原来想都不敢想的那种人,因为爱情的催化,不知不觉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了,宽宏大量的,疑神疑鬼的,患得患失的,敏感神经的,气定神闲的,倔强洒脱的,拿得起放不下的。
我偶尔也会存几条让我身心愉悦的短信,不全是当时恋人的,也有朋友发来的。我交往过的男人很少会对我说甜言蜜语,不知道怎么回事,短信里不说,耳边悄悄话更说不出口了,顶多表示对我有点想念。如果是面对面,还得等我问他才会意思意思似地回答说“想”,问多了还不耐烦,哪怕我只是开开玩笑。爷的!让你主动说句好话哄哄人你海绵体会大缩水啊!不知道是我太寒碜倒人胃口,他对着我这张坎坷的脸说不出,还是他实在比怀春的村姑还矜持娇羞。相比之下,朋友的一些短信倒是千奇百怪,温馨又有趣。这些短信的保存期限似乎都不是很长。其实存在手机里也不会经常翻出来看,只在给手机瘦身做清洁的时候顺便翻到。这样一想,也就咬咬牙狠心删掉了。
我没有为爱做什么疯狂的举动,很多恋人之间看起来稀疏平常的小事,我都没做过。所以有时候会怀疑甚至直接就感慨自己没有过恋爱的感觉,这是难以弥补的遗憾。我也时常对朋友念叨:恋爱的时候可以两个人多在一起共同做一些事,比如吃饭看电影逛街买菜烧饭扫除旅行换穿衣服打电动牵手接吻一起上公厕之类的。做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刻意追求什么共同的记忆或者意义,也不用去考虑有没有必要,很多事情都不是因为有必要才去做,既然没有理由一定不能那么做,试着去做一做也就无妨了。和恋人一起做过那么多事,生活出很多的可能性,也算一种美好吧。
我想做一些事情的时候,身边还缺少一个恋人,于是就兴之所致和朋友做了,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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