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慧敏姐姐和倪先生的新闻自然比较容易出现在眼前和耳边,随便在网上晃一晃都能看到群众对这个事件的自我认识和意见。我转了几下,出人意料其实又情理之中地来到了海角的另一半:天涯。这么大的社会新闻,怎能少了天涯这个江湖最大的是非之地?网站头头奉旨不来凑热闹,广大涯民都不会答应。
看到几个跟慧敏姐姐有关的帖子。点开,当时我就震惊了。我一点倦意也没有地看着慧敏姐姐的照片,都是近几年的,她出席各个活动的照片或者生活照。夜已深,我还没睡不是因为在醒着数伤痕,我是被慧敏的美所镭射所打动,深深陶醉在对美的追逐和欣赏之中,不厌其烦,欣赏到后来我简直出现了幻觉,要以为从此时此刻起,我马上就发生化学变化变直了,而且,我半点怨言也不会有。
插播一则广告,就是让我乐不思觉的罪魁祸首,800多张照片。
越往下看我就觉得越喜欢她,这个和我同月同日生的女人。没办法,一提到她,我总是自豪地不得不提到这一点,她的美已经到了和她生日是同一天都能让我觉得无以伦比地自豪的地步。这辈子没办法和她同年同月同日生了,下辈子吧,谁先走,谁就在奈何桥上等。
对于她的美丽和气质,我从来就不嫉妒,因为那都是她应该的。我们都诚心诚意地喜欢这个女人。嫉妒是因为不喜欢,不喜欢是因为嫉妒,对于她,我们完完全全放下了所有的敌意,用惊叹、服气的眼光去讴歌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句毫不吝惜的给她的赞美之词,她就是我们心目中的断背山。单单是她舍得在不同场合穿同一件衣服这样节俭的作风,就跟我作风一样正派,不谋而合。
也不去说这件事谁是谁非了,说再多他俩也听不到,听不到就等于白说,就算听到了也不会做,我还徒徒被嫌多事啰嗦。坊间传言男人都一个花心的德行,不是说天下男儿皆薄幸么?不是说狗狗都改不了吃shit么?这样想来,大概黄金猎犬般的男人最喜好吃金条,有时候连嘴都懒得擦,反正还要接着吃。
我知道还是有不会偷吃的男人的。我不是要说自己,我指的是我父亲。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我的目标和榜样,我也跃跃欲试地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浪推前浪,洪湖水啊浪打浪。父亲很老实,从来没有和别的异性传过绯闻,他是我妈的初恋,我妈也是他的初恋。我很有信心能继承他的这个基因。
我真挚地希望自己能不做偷腥的猫。我不在乎另一半遇到我的时候是不是处男,这方面经验是否为零,抑或在常人看来丰富老道;不在乎他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有没有搞过一夜情多夜情;不在乎我是和他上床的男人的第几位,哪怕已经排到了两位数后半程;不在乎他和我分手后再去找别人,不论男女,不论是一夜情关系也好长期战略合作性伙伴关系也好还是正儿八经的恋爱关系,但是我在乎的是他和我恋爱的途中和别人上床缠绵在一起,不管对象是男是女。
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劈腿我都不喜欢。他不喜欢了可以明说,都是成年人了,连生离死别这些必经的都能挺过来,没什么接受不了。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条前路,你的我的,不要只为自己考虑,幻想可以一边吃碗里的一边伸勺子去舀锅里的,最后碗里面还剩了有,凭什么以为老天就要这般优待你。
偷腥必然牵扯到背叛和欺骗,这就是对两个人关系的根基的毁坏,不可能不伤害到对方,不然也不会用上“偷”这个词。不管是偷物还是偷人、偷财还是偷情,都不是值得鼓励的。责任这个词,其中有条含义是“一些事你很想去做,但是不能做”。
如果真的不幸遭遇了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原谅对方,不知道能原谅几次。如果的事,谁真正料得准呢?也许当时设定的那些原则和底线,某个特定的人踩到了也就踩到了,闹上几天泄泄愤,然后忍气吞声把线挪一挪,日子还是照样往下过。
看到倪先生在慧敏姐姐演唱会上示爱的那段视频,我是第一次看到。除了那些常见的情绪之外,还有一个情绪是意外与惊喜。因为这样的情节我曾经在一个未写完的小说里面有描述出来,当时不知道已经有现实版本上演过了。我当年设定的剧情是这样的:A开演唱会,后面很多舞伴戴着面具为他伴舞。唱完几曲后,一个舞伴留在台上没走,示意要拥抱一下。A好心满足他,舞伴抱着就不放手了,还乱摸。就在A吃惊甚至快生气的时候,舞伴摘下面具,眼前的人,正是A的男朋友,那个分开了经过很多事故又走到一起的抹不去的人。那一刹那,全场嗨点,成为众多人记忆中的经典。
有些场景,就是那么惊人地相似,不过主角都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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