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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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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时话多的男子

“他非要我叫他老公。我靠!老公公还差不多。我不叫他就不动了,还死死压住我,不允许我动。我心想不动就给老子滚出去。我也没说话,两个人躺着对峙不动。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都快睡着了,我就勉强叫了几下,没想到他倒是软了。他从我身上爬下去之后,我提出我当一,他开始不干,我提了几次他也还是同意了。没想到这时候他嘴巴乖了,一句话都不说了,哑了似的,跟刚才完全就是两个人,我都觉得我在干一具尸体,太他妈没意思了。我动了几下就不想动了。然后两个人就洗洗睡了……我还纳闷,当时怎么没一巴掌扇过去,直接把他踢下床,可能是考虑到是在他家,我不想半夜被赶出门打不到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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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穿别人的衣服

我有个癖好,一般大众可能有点想不通,但我自己觉得一点也不稀奇,反而乐在其中。那就是我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前提是没有破损的,还能穿的。

不得不承认,有些衣服穿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散发出不同的气质和气场。尤其是像我这样气质变态的人,和衣服搭配出的效果有时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跟穿在原主人身上的那种风情相去甚远,甚至更胜一筹。我不是故意贬损衣服原来的主人,我不会做踩着他们往上爬的可耻行径,损人抬己的缺德事我干不出的,会遭报应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做着人,小处随心所欲,大局循规蹈矩。

我喜欢穿朋友的衣服。有些衣服穿在朋友身上稍显大号,穿我身上就是修身款,那个效果,原主人看了都感动得想哭,不过我不会夺人所好;有的衣服穿朋友身上很正常,穿我身上就像被施了魔法,瞬间诡异起来,没办法,我的气质太变态了,土起来比王宝强还土,但正是那份土了吧唧,跟衣服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让你说不出是好看还是难看,总之就是为衣服换了个灵魂,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是在旧衣服的环境中成长壮大的。不是说我小时候穿着别人的旧衣服长大,而是我看着我爸妈穿着别人的旧衣服长大。我有一个姨,她膝下有三个女儿,都很爱美,尤其是大女儿,相当爱打扮。我还有一个姑,她的身材高挑挺拔,拿现在的标准来打分也是瘦得刚刚好,她也有很多花花绿绿的漂亮衣服。她们这群爱美的女性会定期清理衣橱,淘汰掉一批仅仅过时但完好无损的衣物。每到这时,她们就会通知我妈去取那些衣物。我妈拿来做什么呢?她充当爱心大使,转手送给乡下那些没有衣服穿的穷人。有一些太花哨、不方便穿着务农的,我妈就留下来,又舍不得扔,就自己穿。

那些姑、姨、表姐看我妈穿着她们的衣服还蛮好看,从此就更爱送我妈衣物了,纷纷捐衣出力把我妈打扮得美美的。后来干脆还送鞋,让我妈没事就去挑,看上哪些都好商量,有的当场就可以穿走。再后来还怂恿我妈把她那几十年不变的头发给烫了、做了。在她们心中,我妈俨然就是个super star。所以我妈在添置衣物上没花过多少钱,姐姐、小姑子和外甥女的衣服足够她穿了,时尚又漂亮,穿出去跟茉莉花似的,人人夸。

除了我妈,偶尔还能发现几件适合我爸穿的,捡个便宜。至于我,身体刚发育那阵儿还能有适合我尺寸的大人的衣服,但风格太老气,不适合青春活泼的我,当我快速发育完毕之后,又没人有我这般高大魁梧了。

所以从小我就不觉得穿别人的衣服有什么不妥,我没有那个心理障碍,反而觉得是一种表达关系亲密的方式。

某学弟买了一件很亮的长袖衫,结果他没看标签,悲剧地水洗,悲剧地发现入水后该衣迅速缩小了一圈,悲剧地发现他再也穿不了了,只好喜剧地给我。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穿紧身的衣服,颜色还如此亮,骚包得不行。自从穿着它在同志酒吧被一个小叔叔搭讪之后,我再也没穿过了。那个小叔叔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长得也端正,就是太爱玩、太会玩。我绝对玩不过他,只能绕道走躲远点。

我前男友有一件休闲西装,骆驼色,他不经意间让我试了试,发现我穿着比他穿着好看(这是他的原话,不是我脸皮厚),就大方地送我了。那时候我还年轻啊,觉得能穿男朋友的衣服是多么甜蜜的事,求之不得,穿上了就舍不得脱下来。

我以前会幻想以后找个身材跟我差不多的男友,这样买一套衣服两个人都能穿,各花一套衣服的钱却能穿上两套衣服,早上抓错了衣服穿也不要紧,多有情趣啊!想归想,我从来没按照这个标准去找对象。

我偶尔会抢大宝的衣服穿,主要是牛仔裤。他的身板比我小一个尺码,他的裤子穿我身上,那是效果相当明显。走在路上,我时常觉得有两只手在摸我屁股。没办法,屁股上恰好有两个裤兜,比别的地方厚一点,营造出一种被吃豆腐的错觉。习惯了之后,估计真遇到狼爪也分不清是真实还是幻觉了。这么紧身的包臀裤,弯腰下蹲的时候更有趣。我没有穿内裤的习惯,因为我觉得弯腰露内裤是很不美观的景象,除非内裤特别好看。与其露很丑的内裤边(我尤其看不顺眼那种边上有斗大的品牌英文标识的内裤,特别是CK,不管是正品还是山寨,看着就像暴发户),还不如露股沟来得性感,所以我不穿内裤,直接露肉,隐隐约约露沟。再加上我没有扎皮带的习惯,后背的裤边不是紧贴皮肤,而是向外发散,与皮肤形成一个真空地带。我想要是路人朝里面扔硬币,把我当移动储钱罐,肯定很好玩儿。

俗话说恋人如衣服,我这么爱穿别人的衣服,可不代表我喜欢当第三者,抢别人的恋人。我也只是捡别人不要的衣服来穿。感情嘛,都是前面的人甩手不要了,后面的人去捡。我都是二手货,也就不会要求对方是未开封的原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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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大小

本文口味有点重,根据相关真人真事改编而成,如有雷同,纯属他抄我。谢绝人肉追捕。不喜勿读。

这一天,强尼、大宝和天骄又在奶茶店品起了下午茶。他们从某官员被抓捕聊到某明星被潜规则,从股市的涨跌聊到哪条路上的哪家店招牌菜好吃,从谁的亲戚生病去世聊到哪个牌子在疯狂打折甩卖,从谁谁出轨跟别的男人扯不清关系聊到最近有什么艳遇,兜了个大圈子之后,终于回到了最正的正题上:男人敏感词的大小。三人就这一问题交换了意见,十分圆满。

对天骄来说,这是他最擅长的话题,他虽然谈不上阅人无数,倒也见多识广,加上他本人敏感词的尺寸就很可观,足以傲视多数亚洲人,很有欧美范儿,江湖人都称他人小鬼大鸟也大,广为传唱。

天骄一直都喜欢大号的敏感词,所以他对自己的尺寸还是比较满意。之所以只是比较满意,是因为按照他的标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的大,反而说是别人的太小。但是当见过实物的人都说他的已经很大了的时候,能明显看到洋溢在天骄眼角眉间的那份得意神采,这比夸他的姿色还更让他眉飞色舞。

天骄之前一直被逼着做〇,因为别人都害怕被他搞出人命。原本事前说好要做〇的人,在天骄脱下裤子后,出现了两种反应。一种是喜形于色,比中了奖还开心,没想到看起来不惊人的小个头,下面如此有料,同时又担心自己在这种尺寸下的安危,只好临时改变主意,主动提出要调换身份做一。另一种是没办法做一,又不敢冒险,只好落荒而逃。

后来天骄来了京城,这里的民风比较彪悍,喜欢大尺寸的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络绎不绝地出现在天骄的世界周围。于是,天骄身怀多年一直深藏不露的“特长”,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他凭着这一目了然的优势,很快在京城闯出一片天地,变得炙手可热。不仅如此,他还很快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从别人的身下一跃翻到了别人的身上,一炮而红,翻身做一把歌唱。据说反响强烈,有幸试过的人都说甚好,回床率颇高。

现在的天骄,已经不是当年的天骄了,他已经不是很care对方的敏感词大不大了。他说大尺寸除了满足手感,别的没什么用处。他也没见过几个能大得过他的。他现在追求的是对方够不够紧,是不是承受得住他随随便便就几个小时的即兴发挥。

而大宝是从来就没有追求过大尺寸敏感词的。可是苍天就是那么爱捉弄人,不想要什么就偏偏给你什么。大宝的前任男友就很粗壮,听大宝形容的时候,我们都一致认为大宝决定跟这么巨大的交往,简直就是不想活了。大宝想着为了爱,怎么也要包容下那份粗壮,于是就豁出去了。结果,每次深入接触都要折腾掉大宝的半条命。照理说时间长了,进进出出的也该习惯了,可是大宝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像别人那样享受到性爱的乐趣,每次都只能咬紧牙关牙龈牙根牙神经独自忍受,所有能咬的都咬了,再咬就只能咬舌自尽了。足见那是有多么粗壮。撇开长度,它的直径和周长跟天骄的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终于有一天,大宝实在难以忍受那份硬撑和撕扯,忿然又难为情地提出分手,他再也不要忍痛,他只能割爱。他无不惋惜地直言,只有下辈子再续此缘,那时候希望他们有了新的尺寸,一个后面长开了一点,一个前面瘦下了几圈。大宝跟我们谈起这段不为人知的往事时,众人都唏嘘不已,啼笑皆非。这真是一段不可多得的传奇,令人大开眼界。从那之后,大宝的交友条件里面多了直接关系到幸福指数的至关重要的一条:尺寸中等,谢绝巨雕。

至于强尼,他对男人那部分外形的要求跟大宝如出一辙,中等型号即可。但他还有一条对其内在的要求:快男。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时间短。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对吧?其实不然。现在的人多数喜欢耐力持久、精霸王似的男人,但是强尼偏偏喜好快男,自有他的一番道理。首先,他做〇并没有多少快感。其次,作为人体的第二扇门,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老了之后,所以从年轻时就要注意保养,否则等到失禁的时候就悔之晚矣。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你喜欢什么样的尺寸和内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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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之从〇到一

本文口味有点重,根据相关真人真事改编而成,如有雷同,纯属他抄我,请勿人肉追捕。不喜勿读。

有一天,强尼、大宝和天骄约出来一起去小商品批发市场血拼。刚出门没多久,天就涌起了不测风云,刮起的风可大了,能吹出销魂的激 凸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抬头看看天,不约而同地变了脸,不约而同地说:看这架势,怕是有妖怪出没。这时候的天骄显得非常害怕:我们别去那么远了吧,太不安全了。

大宝表面上假装很镇定,但急促的语气暴露了他的慌乱。他赶紧附和说对对对,风太大了,对强尼和天骄不安全,他自己倒无所谓。听了这话,强尼在心中翻了个大白眼。

可是这仨人当下已经出门了,总不能什么也不做,两手空空又回去,尤其是在大宝和天骄这两位贵人的字典里,并没有空手而归这个词。天骄提议,三人去喝一场充满上流气息的下午茶。于是,他们前后脚走进了街边一家小吃店喝下午茶。这地方处处充满了随性的气氛,这将是一场别开生面、意义非凡的午后茶话会。

大宝点了杯鸳鸯奶茶,他最近动不动就要暗中炫耀一下自己爱情得意。天骄点了杯桂圆红枣养颜还是什么,记不得了。强尼随便点了杯冰钻蓝莓。别小看了这几杯,代表了他们仨各自不同的心情和状态。

还是大宝先起了话题。跟预料中的一样。他说最近觉得和男朋友在一起没啥意思,搞得写作都没了灵感。请注意,他说这话用的是拉屎的表情,就是表面上看起来很纠结,其实内心爽到不行。天骄显然被这样的表情所震出了内伤,深受刺激的他一点也没搭理大宝。然后我们的强尼就很体恤人情冷暖,此时此刻他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充当润滑剂:你都这么甜蜜了还写啥破小说啊,把你俩的房事写下来就够精彩了。

一听到房事这个敏感词,天骄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你们知道吗?我最近操人了。其实是三批,我去的时候那个一已经被那个〇吸干了,〇还没满足,要我顶替一接着干。我只好硬着头皮上。结果没想到我超水平发挥,神勇地连续干了好几个小时,从中午十一点多干到下午两三点,最后都虚脱了。那个〇真是骚得不行。我自己都没想到我这么强悍,真他妈过瘾。后来我们约了下次再干。”

“你口味是越来越重了。”强尼依然很淡定。“你那么大的敏感词,他受得了么?不过你不当一有点暴殄天物。你说一个〇的敏感词要那么大做啥,当摆设。不过现在很多一也喜欢操敏感词很大的〇。”

“你们知道吗?”天骄还没讲完就被强尼强行插入,可他不在乎,他会把话题掰回到他的轨道上来,接着讲完他的刺激经历。“后来那个一和我看对眼了,我们互相留了电话。那个〇还因此吃醋。他打电话给我,要我小心那个一,说他手脚不干净。想起来就好笑,人家是富二代,有必要那样么?想挑拨就直说嘛!真没劲!”

强尼和大宝交换了一下眼神,那意思好像是在说:真的假的?这世界真是风云变幻莫测,好香艳好刺激!管它真假,重要的是听八卦。交换完眼神,强尼按捺不住内心的疑问:“你以后还会找那个一么?”

天骄匝了一口养颜奶茶,轻描淡写地说:“我发现我做一还挺有本事的,比好多人都强。今后我就做一了!”

“那你还要三批吗?”

对于这个问题,天骄没有正面回答,他笑而不语举起了手中的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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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板是同志

正所谓恶人是逼出来的,好人是比出来的,我以前对前老板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但自从遇到了现在这个超现实主义的上司,前老板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和蔼可亲起来,让我有种姗姗来迟的依依不舍之感。

从我第一眼见到前老板的那一刻,我的Gaydar就哔哔作响,好像接收到了某种可靠消息。我只是怀疑了几秒,理智告诉我必须赶紧无视这个信号,不要节外生枝,我是来挣钱讨口饭吃的,不是来征友联谊的,虽然后者也能有饭吃,但风险太大,很可能下场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老板是不是同志都跟我无关,也不能跟我有关,千万不要去打听去调查去窥探。

所以后来的日子,我再也没有把老板的性取向当成一项八卦课题来研究。日子就这样平淡地往下走,不知不觉我在单位干了两年多,和老板相安无事相处甚欢。期间,我和老板一起私底下玩过几次,去吃饭去唱歌。我带上别的同事,老板带上他的一位同性好友。至于他俩的关系到底是不是纯洁的男男关系,还有没有别的香艳故事情节,我没想过去找蛛丝马迹。我做人很有起码的道德与良知的。

直到有一天,这样平静的生活被我一个意外的发现给打破了。

那天,我奉命去老板房间拿文件,一不小心发现了一个可以说是老板秘密的细节。这都怪我,怪我拥有一双鹰眼一般锐利的双眸。我发现老板的抽屉里有几个安全套。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老板也成年了很多年了,没用过这种东西才不正常,家里是应该常备几只,实乃居家旅行童叟无欺的必备良品,缺少它很可能搞出人命。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套套,外包装封面上赫然写着“爱知行”三个五彩缤纷的大字。

据我有限的文化所知,这是个公益组织,而且跟同志有关。我赶紧把这一重大发现和一些密友分析,并顺便稍微深入探讨了一下。这都怪我,怪我太勤奋好学了,时刻保持了科学研究的激情与干劲。大家纷纷怂恿我,让我鼓起勇气发扬刻苦专研锲而不舍的精神,打破沙锅查到底。结果我断然拒绝了他们的好奇心。我还要混饭吃呢,况且我做人是很有起码的道德与良知的。

这件小小的插曲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怀疑依旧只是怀疑,就像传说依旧只是传说。我也没再跟谁提起过。后来我辞了职,来了北京,有一天去了同志活动中心,看到桌上摆放着那熟悉的安全套,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回忆。于是——

于是我问一个专门负责这部分公益的朋友,问他这个套套是不是只发给同志。他说是。我继续追问那一个人有了这个套套是不是差不多可以认定其为同志。他出其不意地说是。我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就笑而不语了。

这下我对前老板抽屉里的那个套套出处,算是摸清了来龙去脉。话说那段时间前老板刚好率一批同事来北京出过差。而我,被放了一个月暑假,回了老家。估计前老板在北京期间,去了一些跟同志有关的场所,考察的同时难得放松几把,顺便拿了几个套套为此次北京之行留个纪念。

说到这里,该说的差不多说完了。不管前老板是不是同志,我都挺待见他。他是个人老心不老的顽童,温和而有活力,重点是对我好得没话说,从来不为难我,从不挑我的刺儿,从没对我说过重话,有麻烦事儿也不会找上我,反而尽量给我方便。所以尽管拿的钱少,我还是默默待了三年。这样的好老板哪里去找,这样的好员工哪里去找!估摸着他看我也是同志,所谓同志何苦为难同志,才暗中对我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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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一双慧眼

发生了一些事,让朋友的心情变得很差。

这个朋友前不久展开了一段新鲜得能掐出水的恋情。我以为他最近肯定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走路都踩着祥云,没想到却跑来诉苦了。一开始他问我最近好不好的时候,我也没多想,反正他平时就经常这样问候我,要不就是一个劲发表情图片,好像不跟我叨叨几句,他心里面的痒就没法挠。

沉寂了几个小时,朋友开门见山说起了他的新恋情。为了方便我讲述这个故事,我把主人翁分别命名为ABC,A是我朋友,B是我朋友的新任男友,C是配角。

可能有的人会猜这是一个情节老套的三角恋故事。说它是吧,也对。不过既然是三角恋,还得分锐角三角恋、直角三角恋、钝角三角恋,而这个故事,就是个大钝角。

之所以说是钝角,因为战线拉得比较长。A在和B交往之前,不知道B还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男朋友C。据说B和C是两年的精神伴侣。用我的话说,A不经意间做了小三。这无疑是对A的当头棒喝,像A这么传统的男人,怎么接受得了这个晴天霹雳,简直就是对他的道德观一次深刻的洗礼与亵渎,虽然不是他有意为之,这个残酷的现实让他不知道如何面对镜子里的自己和家乡的父老乡亲。

A开始是帮着B说话的。A说B很坦诚,对A很好,B很喜欢A,想和A在一起,那个背后的男人C反正不在京城,也肯定不会来京城。A就问我该不该放弃这段感情这个B(念起来怎么有点别扭……),怎么办怎么办。

我当时听了这桥段,说实话,有点审美疲劳。如果是我,标准答案当然是不容分说甩头走人,一秒也不耽搁浪费。但我不是AA也不是我,他的爱情观说不定比我彪悍。我还是让他自己思考。

于是我扔过去一连串问题,算是把球打哪儿来,又抛回了哪儿去。我问:你喜欢他吗?他踩过了你底线吗?你愿意原谅他吗?他还会继续异地恋吗?他有男朋友为啥还来找你?他找你是为了要精神伴侣还是肉体伴侣?他一开始为什么不直接坦白?他是不是你爱的人?是不是你想要在一起的人?是不是你愿意原谅的人?一连串问了这么多问题,我都觉得自己成问题人物了。

如果情节只是发展到这里,那我也不会拿出来讲。后来的情节出乎了我的意料,让我觉得前面的淡定实在很不应该。这个B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我居然能忍住不骂他……

A又补充了一些素材。A说现阶段B还会和C谈异地恋,每天一通电话,经常在A面前提起C。A还说B承认自己很花心,既然A在性生活上满足不了B,B会和别人发生性关系。

听到这里,我再也没办法保持知性优雅状,我满腔热血拍案而起:“这个男人太扯了,他希望世界围着他转,你只不过是一颗卫星。他喜欢你什么?喜欢你好看?这就是个自我的男人,满足不了你对爱情的排他性和专一性,他对你好大概只是想免费上(原话没用这么温婉的词,考虑到读者感受特做处理)你,只是想占有你,让你属于他,他从来没想过作为你的恋人,应该为你做什么。他对你怎么好了啊?每天嘘寒问暖?这就够了?你又不是找个新妈。他不是也对异地恋那位嘘寒问暖么?他对每个人都可以嘘啊问的,那你有什么特别的?他的爱情观跟你的不一样,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有必要继续交往么?你是太寂寞了,遇到一个有感觉的就恨不得奋不顾身轰轰烈烈。”

说完噼里啪啦一长串,我重回知性优雅状。我觉得这样的人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得了的。他精神空虚,需要一个伴,就找了个千里之外很投缘的。异地恋可方便了,背着对方乱搞,对方也不知道。或者就算对方知道,也有一个充足的理由为自己开脱:人是有精神和肉体双重需求的,既然对方这么远,鞭长莫及,那么,在同城找一个解决性需求,对方也是能理解并且应该欣然接受的。这样一说,一边柏拉图一边找猎物就理所当然了,还觉得能充当感情的润滑剂,没那么快过期。

B说他可能在A这边出现的时间稍微早了那么一点。

怪就怪相遇太早?我真怕我们仁慈的心太软的A先生听了这句话心生感慨: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然后又动了恻隐之心答应复合。

你们说B和A没相遇,他就一直找一直找,找到后就和C分手,那要是他又找到一个比A更好的,岂不是二话不说就能把A一脚蹬了?A就成了第二个杯具C。

这种分明不是一条道上的人,认的时候得把眼睛擦亮了,免得费力又吃亏。

一不经意又拆散了一桩大好姻缘,太造孽了!我算是知道为啥迟迟找不到男友了,我是拆迁办的,人见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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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伴侣

我们活泼可爱的天仙宝宝最近喜欢上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个男人。比他大几岁。长相嘛,单从照片上来看,充满了朴实无华的乡土气息,平易近人,便于蹂躏,但是真人和照片上的气质相去甚远。真人洋气多了,五官端正干净,没有多余的也没有缺漏的,在芸芸众生里属于中偏上水准——不排除个人审美标准差异。照片到实物,从乡土气息一跃而至流氓气息。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基本尊重了事实,反正就是照片和真人是两种不同的感觉,不是谁比谁好看的区别,都挺不错,有人喜欢乡土的,有人喜欢痞气的,对于天仙宝宝而言,不论是平面图还是立体人,都符合审美要求。不过人这种生物,一切当然还是以实物为准,所以天仙宝宝还是有点小小的失落,他偏食,更喜欢标志而含蓄的农村风。

命运跟天仙宝宝开了个大玩笑,他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他。如果仅仅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倒也罢了,天仙宝宝感慨几下,这事儿也就过去了,当没认识过这个人,现在的发展趋势是:天仙宝宝喜欢的那个人——我们暂且称之为古惑仔——不想动感情,只想用下半身和天仙宝宝交流。古惑仔每天都会在网上找天仙宝宝聊天,虽然他打过来的每一句话都有错别字,除了单纯地“哦”、“好的”这类程序化语言以及表情没有错之外。他不止一次地表示想和天仙宝宝上床。他甚至还表示,他不会再去和别的人发生性关系。姑且不论此话是真是假,总之古惑仔想和天仙宝宝做性伴侣。

单纯从硬件设施,也就是外貌啊身材啊这类看得见摸得着的方面来讲,天仙宝宝觉得古惑仔没问题,但是仅仅有性,天仙宝宝显然是不满足的。感情这种事,发生的时候,要多无奈有多无奈。你说即便是天仙宝宝爱得死去活来,古惑仔也没有义务和肯定要去爱天仙宝宝。从软件系统,也就是学识啊性格啊人品啊涵养啊这类灵魂的组成元素来讲,天仙宝宝很明显地知道,古惑仔不是那个MR. RIGHT。他们之间,张克帆那首《两个世界》,光看标题就明了了。

表面上来看是这样的。真的适合不适合,能和谐到哪种程度,大概要尝试了才知道。只是现在还没有尝试的机会。一般人都说,两个人有共同的话题才适合在一起,我对此保持一定的怀疑态度,不是否定,是怀疑。毕竟哪些话题需要共同哪些不必,共同的话题需要多少,一个两个还是一百一千,共同话题能不能在交往中发掘和培养?这些都无法量化去讨论,用科学严谨的标准固定下来。既然有这么多变量,现实中两个人的发展,就有很多种可能。

如果你们喜欢一个人,介不介意只是当他的性伴侣,和他建立长期、稳定、单一、和谐的性关系?性是不是只能发生在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假如其中只有一个人爱,能不能发生?你会不会和一个你爱但不爱你的人上床?如果爱一个人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身体是否也算一种安慰?

这些问题,并不该用道德标准来评判。我的答案分别是:不介意、能、可能会以及算。这种事情,因人而异,如果发生在我身上,不会有太多纠结的地方。所谓日久升情,日久了,爱情可能就升华成别的什么情了。而有的人,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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